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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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自觉诚信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我所曾迈律师等89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授予广州华新集团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广东省光彩事业贡献奖”。
此次被授予“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的华商律所曾迈律师,系本次获评的89名人员中唯一的一位律师 。
曾迈律师表示,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弘扬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优秀建设者精神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光彩精神,扛起新时代赋予的重任,积极进取、再创新绩,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勇立潮头、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曾迈律师 深圳市第六届、七届人大代表 深圳市第六届、七届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邀监督员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 深圳市公安局 特邀监督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十一届副会长 HL内训︱余海律师“执行终本类案件深度挖掘法律服务”主题讲座 HL动态︱积极建言献策,共谱宏伟新篇——我所曾迈律师出席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HL荣誉︱履行监督职能,助力法治建设——华商曾迈律师受聘为市中院特约监督员 编辑|张惠敏 审核|HL论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