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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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最常见的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以创造公司财富的制度,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上市公司也在积极考虑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来吸引和留住人才,以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为企业上市做准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关注所内律师成长和发展,加强律所内部业务交流,华商龙岗于2022年5月25日15:00在大会议室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主题讲座。
杨文杰律师从股权激励定义切入,将其深耕多年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呈现在大家面前,从股权激励的方式、股权激励方案要点及股权激励需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向与会律师介绍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讲座中,杨文杰律师结合他本人丰富的实务经验,详细为大家讲解了股票(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股票(股权)奖励、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等股权激励的方式,他表示股权激励目的是为企业留住内部人才、吸引外部人才,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上市做准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后,杨律师就激励规模、激励对象、股权来源、持股方式、激励价格、行权/解禁安排、行权/解禁条件、行权/解禁后的安排、异动处理、行权期满前上市是否可以加速行权等方案要点进行了深入探讨,在经典案例中为大家厘清思路,并启发大家对案例进行新的思考。
整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杨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关知识,与参会律师充分互动,相互交流提升,共同探索专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杨律师的分享,参会律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思路。
杨文杰 华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资本金融市场部主任 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执业领域为股份制改造、发行并上市、再融资等证券法律事务。 HL荣誉︱我所曾迈律师被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HL荣誉︱弘扬五四精神,凝聚青春力量 HL内训︱余海律师“执行终本类案件深度挖掘法律服务”主题讲座 HL动态︱积极建言献策,共谱宏伟新篇——我所曾迈律师出席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HL荣誉︱履行监督职能,助力法治建设——华商曾迈律师受聘为市中院特约监督员 HL荣誉︱我所“呼某个人破产清算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编辑|张惠敏 审核|HL论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