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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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
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年7月19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13破申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惠州高尔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26日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就惠州高尔夫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惠州高尔夫公司债权人请于2023年9月14日前根据《债权申报指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债权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华商破产重整委”,下载债权申报相关材料并按指引要求准备材料。
(二)债权人准备材料完毕后,先将全套申报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hzgefglr@163.com),管理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的,管理人将予以登记,并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申报及证据原件核对等工作。形式审核未通过的,管理人将一次性告知需补证的材料并要求债权人限期补充。发送电子邮件应注意网络与账户安全,因债权人发送邮件导致个人信息 、商业秘密等泄露的,责任自负。
(三)形式审核通过的,管理人现场收取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并核对证据原件。现场提交的材料与形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致的,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发放债权申报登记回执并收取纸质版材料,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缺失或缺少原件的,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补充。
(四)申报地址、时间、联系人
1、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3层。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罗丽萍,13603073286;叶德勇,13266511978。
4、债权人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华商破产重整委”,下载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交费标准参照惠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程序中补充申报债权收费标准指引》第三条第一款:“补充申报费用由管理人综合审查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难易程度、债权人逾期时间、逾期申报对破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加以确定,具体数额根据补充申报债权金额参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收取。计算收取费用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收取;计算收取费用超过3万元(含)的,按照3万元收取。”之规定确定。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