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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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与律所到底属于什么关系? 专职律师管理和财务成本为何上涨? 涉及专职律师的律所管理如何有效开展? 专职律师的未来发展方向?
围绕专职律师的管理问题,2017年3月7日下午,华商龙岗召开了建所以来的首次专职律师座谈会,由专职律师自行推举的代表与自愿到场的专职律师近二十人,与律所主任陈东律师面对面沟通。律所管委会部分成员也参会。
之所以有此安排,源于近期律所管理上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及围绕这些措施展开的网络交流,产生一些意见分歧和讨论。
针对专职律师提出的所有问题,无论巨细,陈主任逐一给予了细致的回应和解释,并着重就律所文化、管理等诸多建设性问题进行了开城布公的交流。
针对专职律师非常关心的管理成本问题,陈主任委托律所财务周蓉芳予以回应,事务所财务管理和账务管理是会计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是我们最大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财务收支在建所之初就强调要像办公室玻璃墙一样公开透明。
根据财务数据,分所直到最近才勉强实现当月收支平衡。但即使如此,律所在保障在所人员尤其是专职律师方面依然不遗余力,如:
1,对本所实习律师执业和新入职专职律师进行管理费的适当减免。
2,虽然办公场所租金持续上涨,但律所在核算成本后则仅在去年上调过一次后,今后租赁期内将不再上调,
3,同时我们也积极向总所寻求支持,争取部分发展基金返还,
4,加大培训投入,增加员工生日会,运动郊游,年终各项奖项的投入。
针对律所管理问题,陈主任首先坦承,律所创建至今,尤其人员增加,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管理短板,感谢大家就此指出来,这表明大家还是认同本所、希望本所建设得更好。管理制度方面,陈主任强调,律所一年前即已印制成管理制度汇编,无论新老同事均人手一份,相应的制度内容均可从中查知。至于新出台的一些管理措施,均会通过统一的工作邮箱发送给全所律师。陈主任指出,统一的工作邮箱其实也是律师与律所专业和职业的体现,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关于律所决策,陈主任再次重申:员工利益永远是我们工作的最优考量和工作重心,没有之一;专职律师承前启后,是我们所的最大财富,没有之一。所以我们一定会耐心地听取并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之前已确定由吴建华、钱东辉二位专职律师担任监事,参与管委会工作(今天钱律师也正是受众位专职律师委托来反映意见陈述问题),目的即是建立专职律师与管委会之间的联系,今后这一模式还将继续,同时考虑建立主任信箱拓宽沟通渠道。
负责律所宣传工作的管委会成员管铁流律师也参会并针对宣传工作作了回应。管律师感谢全所同仁包括专职律师对宣传工作的支持,并对近期陆续开展的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说明和解释。管律师认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华商龙岗都是一个整体,因此,无论是合伙人,还是专职律师,包括实习律师和助理,不必盯着某个具体言行和争议而过于纠结,能加入华商龙岗是一种缘份,相处过程中要求同存异,共同努力把律所这个平台做大做强,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性互动。至于律所安排大家多写文章,从律所角度,是希望在形成一个学习氛围,比学赶超。但从我们每个人的角度,多写文章,并且经由律所多个平台统一展示,最终受益的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因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真诚地希望大家排除干扰,继续写出属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理论和经验总结。
整个座谈会持续两小时,与会律师纷纷发言,将大家关心的问题和盘托出。而陈主任则始终耐心回应,现场气氛良好,互动频繁。陈主任最后指出,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可能只有通过进一步发展才能解决,比如业务问题,比如合作问题等等,但发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一起向前进,相信华商龙岗包括律所各位律师只会越来越好。陈主任并表示,类似的座谈会今后还会继续召开,谋求律所沟通的畅顺与有效进行。
◆管铁流 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