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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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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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本人积极响应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号召,参加了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共同组织的“法援惠民助力扶贫攻坚”活动。在团队律师的支持下和深圳律协的组织安排下,十月份来到了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实训和值班工作,短短一个月,收获颇多。
在这一个月里,我的主要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协助司法所调解民间纠纷,以及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总体来说,石炮台街道司法所辖区范围内主动上门寻求法律服务的居民较少,因而主要以普法宣传工作、社区纠纷调解工作、协助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为主,同时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按时签到并制作咨询台账等工作。参与的每一项工作,我都格外用心,作为一名法律服务自愿者,我有义务为汕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的方式主要以面对面交流为主,这项工作对我来说比较难,它要求法律服务者拥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作为一名法律新人,我确实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不能像经验丰富的律师一样将法律知识信手捏来,轻轻松松地解答咨询人员的疑问,我能做的是尽最大的努力,及时上网检索相关法律规定和查询相关实务操作,并请教当地的社区法律顾问,给咨询者提供正确的解答。在查询法律、请教律师、沟通答疑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严重不足,法律知识的欠缺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我也深知提高法律知识储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需要点点滴滴的积累,今后一定要多花时间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过程中我得到了极大的锻炼,从一开始单独面对面对咨询者的惴惴不安到最后的自信从容地解答咨询者疑问,我终于体会到了收获的快乐,原来我也可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咨询者的每一句“谢谢”对我来说也都是莫大的鼓舞,它激励我要多加学习,多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帮助他人。
汕头的普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比如张贴法律知识宣传单、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社区送法等等。这些基层工作,我都需要协助石炮台李所长一起去完成,因为汕头地区司法所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现象,人力资源比较紧张,司法所所长一人要承包所有的工作,甚至张贴法律宣传单也需他亲力亲为。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和社区送法活动中,他跑前跑后,任劳任怨;为了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他积极创新,在社区设置“法治文化体验馆”,吸引学生体验“宪法宣誓活动”,号召家长带孩子前来学习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等等。每一项普法工作,他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虽然他只是一名基层的司法工作人员,但我对他的充满敬意。通过一个月的实训,使我充分了解了基层司法工作的现状,也认识到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艰辛,特别敬佩奋斗在基层的司法工作者,他们坚持用自己的行动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有他们的当地的法治环境一定会日臻完善。
在参与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的工作中,语言是最大的障碍,当地居民以汕头话沟通,大多不会说普通话,因为居民大多以中老年为主,会说的也不愿意说。但是调解工作又极为重要,这里邻里纠纷尤为严重,稍不注意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众所周知,潮汕商人很团结,也比较排外。汕头人对于吵架斗殴,也是极为“团结”,一人吵嘴打架,全家一致对外;同时对于不会讲普通话的外地人,他们更是抵触,根本不会接受外地人对他们进行的调解。因此,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民间调解工作主要靠当地的司法工作者或居民委员会成员完成,当然,在观察他们调解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此外,在石炮台实训中中参与的最多的工作是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在整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过程中,我发现大多社区矫正人员是年轻人,年纪大的寥寥无几。因而区里、市里对石炮台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极为关注,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积极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融入社会。这些工作的深入,对社区矫正人员来说是件好事,他们通过一次次的学习教育,再次回归社会不是难事。
一个月的实训和值班匆匆结束,时间虽短却尤为充实,经手的每一项工作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体验。走过之路皆是成长,感谢律师团队给予机会,让我体验基层的司法工作,也感谢基层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照顾,在汕头走过一个月是我人生中重要的财富,我会总结过去,改进不足,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作者:古玉萍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