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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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5日下午,受我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艾青律师特别邀请,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小柏律师主讲的专题讲座《毒品犯罪中自首与立功情节的认定及对死刑的影响》在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
讲座内容分为四部分:
一、自首的认定
二、立功的认定
三、两者在死刑中的适用
四、实务观点和案例
图为罗小柏律师
讲座从基础的定义、构成要件及法律规定出发,梳理出司法实务中毒品犯罪自首与立功常见疑难情形及对量刑的影响,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认定自首与立功时应注意的疑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