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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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坪山区司法局召开2020年人民调解宣传月业务培训之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题培训暨先进表彰大会。经评选委员会讨论、筛选和区司法局审定,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获评“坪山区2019年度先进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
艾青律师获评“坪山区2019年度先进法律援助律师”。
▲图右二为艾青律师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华商律师认为必须扎根社会、服务社会。我们不仅应该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还必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主法治的健全与完善进行不懈的追求并做出切实的努力与奉献。
作为与这个伟大时代一同成长起来的一代法律人,华商律师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必须满怀政治热情参与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事业中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是律师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的艾青律师,是这一群体中的佼佼者。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艾青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职业操守,运用专业知识、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艾青律师始终秉持让每一个失去自由当事人在弱势和困难的环境下都能得到良好的法律帮助这一信念,让他们的亲人安心和放心。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艾青律师始终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伞”,对于这些权益受到侵害或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触犯法律,但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自身无法聘用律师的群体来说,法律援助便是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与支持的唯一途径。法律援助制度并不仅仅是一道可有可无的程序,它是弱势群体的一道屏障,不能因为没有收取酬劳便草草了事应付当事人。艾青律师所承办的法援案件中中,有许多案件都取得良好效果。
任何一项制度,从起草、颁布直至落实,都需要或快或慢的过程。而法律援助制度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法律援助制度的初衷,也是包括艾青律师在内,每一位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的内心期许。
不管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还是为失足少年提供法律辩护,亦或是参与到个案中担任律师调解员,艾青律师始终勇于担负更多社会责任,坚持内心所认定的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在为社会作出贡献,为我国的法律建设添砖加瓦。
文字|韩蕾
编辑|张惠敏
审核|HL论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