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平台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深圳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网  址:www.huashangsz.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查看本所交通地图和交通路线
  • 我要咨询律师

行动!华商龙岗律所《民法典》宣讲团走进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7-17 来源:华商龙岗律师

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进一步增强百姓的法律意识,2020年7月16日下午,我所许文浩律师受邀前往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工作。
参会人员有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局领导及干部职工共计三十余人。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546.gif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554.jpg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557.png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在全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559.png

活动现场,许文浩律师以民法典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知识点为切入点,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并结合近日备受关注的贵州公交车坠湖事故,以案讲法。
许律师通过列举民法典的法条及相关条例,明确了政府机关行使公权力的边界,对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违建拆除、断水断电、限制产权登记等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同时,许律师提到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提示在场各位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也要履行自身的保密义务。
通过本次民法典专题讲座培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会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重要的任务,认真学习好民法典,理解好民法典的条款内容,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华商(龙岗)《民法典》宣讲团作为龙岗区普法办讲师团的主力成员,已先后受邀为坂田街道办、布吉街道办等机关、社区举办了多场《民法典》普法培训讲座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601.gif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602.jpg



END

微信图片_20200720100604.png


往期精彩回顾
HL动态︱特殊的感谢信
HL动态︱党支部书记许文浩获市行业党委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HL论法︱烟草专卖制度违法行为应优先适用行政处罚



文字|杨新海

编辑|惠敏

审核HL论法编辑部

返回

相关标签:龙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