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平台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深圳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小姐

手  机:181 2626 5366

电  话:0755-8975 0818 

传  真:0755-8975 0828

邮  箱:hslg@huashang.cn

网  址:www.huashangsz.cn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查看本所交通地图和交通路线
  • 我要咨询律师

履行普法责任,我所党支部书记许文浩律师为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作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华商龙岗律师

微信图片_20200803102922.png
微信图片_20200803102925.png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于在民法典的宣传普及的过程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作出过重要指示。他强调,在普及民法典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向来积极履行肩负的社会责任,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更是积极与各机关、社区、组织合作举办多样化、有实效的宣讲、培训活动。

2020年7月30日下午,我所许文浩律师受邀前往龙岗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专题培训工作。

龙岗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职工共计五十余人参加本次培训活动。

微信图片_20200803103823.png

微信图片_20200803103831.png

普及民法典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百科全书”,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

在全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微信图片_20200803103834.png

讲座现场,许文浩律师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修订条款入手,重点分析了婚姻家庭编中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等二十点、继承编中遗嘱继承等六点以及侵权责任编中风险自担、高空抛物等九点修订亮点。

许律师针对政府机关工作实际和群众生活需求,集中选取其中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以通俗化语言,结合身边实际情形深入浅出进行释法解读,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生动而精彩的专题讲座和深刻的普法教育。

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学习民法典的思想认识,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时明确权利行使的边界,化解矛盾纠纷,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新时代。





微信图片_20200803103840.jpg

许文浩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第八党支部 书记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委员会 委员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分会 理事

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合同法等



往期精彩回顾
HL动态|华商破产管理团队完成佛山市南国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接管工作
HL动态|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HL动态|我所管铁流律师受邀为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做《民法典》宣讲


微信图片_20200724114550.png


文字|纪逸洋

编辑|惠敏

审核|HL论法编辑部


返回

相关标签:深圳律师